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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信息 | ||||||
| 姓名 | 黄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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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 | ||||||
| 性别 | 男 | |||||
| 所属事务所 |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 |||||
| 执业类型 | 大湾区律师 | |||||
| 资格证号 |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
| 执业证号 | 144032024008***** |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 工作语言 | ||||||
| 业务专长 | ||||||
| 公司收购公司法 | ||||||
| 个人简介 | ||||||
| 黄志伟律师自1996年起执业,于2000年成為香港仲裁司学会会员、于2020年取得国际公证人资质、并于2024年成為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黄律师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诉讼及非诉类法律事务;及曾担任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10年,具有丰富的管理及法律应用(包括:人力资源、业务推广、信息科技)实践经验。擅长服务范围包括: 撰写尽调报告(协助客户评估兼并收购香港公司的可行性) 撰写法律意见书(就内地企业的香港子公司的合规情况发表意见)(熟知中证监 及 内地律所的要求) 处理各类民、商事非诉类案件(包括:撰写商业合同、办理香港及海外遗产继承、兼并收購、企業合規) 处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包括:合约或债务纠纷、公司股权争议、婚姻诉讼) 黄律师于执业期间,自2004年起于不同时段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多个审裁处的兼职审裁官,例如:《酷刑声请上诉委员会》、《入境事务审裁处》、《人事登记审裁处》、以及《建筑物条例》上诉审裁小组等,行使类似内地行政法院法官的职权。 黄律师于199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及学士后证书资格,并于2013年取得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黄律师能操流利英语、普通话、粤语、潮州话及基本德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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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著作 | ||||||
| 无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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