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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信息 | ||||||
| 姓名 | 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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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 | ||||||
| 性别 | 男 | |||||
| 所属事务所 | 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 | |||||
| 执业类型 | 专职 | |||||
| 资格证号 | A2010440******* | |||||
| 取得律师资格证时间 | 2011年03月11日 | |||||
| 执业证号 | 144032012100***** | |||||
| 取得律师执业证时间 | 2012年11月27日 | |||||
| 在深圳开始执业时间 | 2013年08月21日 | |||||
| 政治面貌 | 群众 | |||||
| 工作语言 | 普通话、粤语、英语 | |||||
| 业务专长 | ||||||
| 刑事辩护工程建设劳动人事 | ||||||
| 个人简介 | ||||||
| 李清律师先后就读于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山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广东天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2年9月份至2011年7月份在广东省某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和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等职务,从事民事判和执行等工作,在民事审判、执行等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公司法务、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争议纠纷、劳动及工伤赔偿争议、各种侵权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的处理,并较为熟悉法院各种审判、执行工作业务和流程,有较强的财产调查及取证能力。 2012年开始律师执业以来,始终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以学者的严谨态度,专家的服务水准,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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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著作 | ||||||
| 无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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