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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的补充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61124


各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律师事务所:

自开展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以来,广大律师管理工作者和全市律师事务所对此工作非常重视,我市的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我们表示感谢。但由于我市此项工作量大,有些单位没能按原通知完成相应工作,经我处与省厅律管处协商,我处现决定将此项工作延期至 1129。有关单位须在 1129完成数据的录入、补充、数据核对与修正等工作,并于 1130日前 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员信息不符且无权修改的情况(特别注意检查20056月至今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资料是否已被录入平台),书面(加盖公章)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天平大厦1703(市属所)或所属区司法局公律科(区属所),或传真至83053924,各区司法局公律科须在 121日前 上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联系电话:83053839 83053924    83053946     83053924(传真)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