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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改革开放三十年

“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征集公告

深圳律师网 20091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由深圳市人大、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深圳市司法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联合举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深圳市“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向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各律师征集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相关资料。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推进深圳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人物、重要活动及事件。

二、参评标准

 (一)“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标准:

    1、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事迹突出,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社会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2、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有力地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促进了有影响的法规、规章的公布;

4、为深圳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标准:

1、推动了深圳法治建设进程。

2、与社会公众生活息息相关,为社会广泛关注。

3、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4、有影响的法规、规章的公布。 

三、征集时间和相关事项
  本次征集参评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律师事务所和各位律师对所推荐和自荐的候选人或候选事件写出推荐或自荐的理由,要求基本事实表述清楚,每件字数不超过500字,并于 2009120日前 将相关资料通过电邮或传真方式报送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 

 

联系人:陈夏

联系方式:

电话:8302593983025789

传真:83025177

邮箱:lxnews@szlaw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