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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律协党工委《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17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省律协党工委《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活动的通知》(粤律党工委[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于 2009116日下午 1800时前将书面材料上报至市律协党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asha628@foxmail.com

   联系人:曹莎

   电话/ 传真:83025936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七日


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引导我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省律协党工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律协党委、党总支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关系在律协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律师党员。

二、评选名额

这次评选活动按基层党组织4%比例评选先进党组织,律师党员2%比例评选优秀党员。各市原则上根据评选比例进行推荐,若按评选比例不足1个先进党组织或1名优秀党员的,可推荐1个先进党组织或1名优秀党员。每市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名额最多不超过10名。具体评选名额详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探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大力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党组织中所有党员在近5年来没有因违法违纪、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而受到惩处。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的活动,在“5• 12” 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职业自律意识强,成为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执业为民的表率;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能力素质强,在业务发展方面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能充分体现骨干带头作用;5年来没有因违法违纪、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而受到惩处。

四、工作安排

(一)推荐。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条件,以推荐的形式,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可到广东律师网网站  http://www.lawyer.gd.cn律协通知栏下载),其中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并将推荐表报各市律协党组织。

(二)审核。各市律协党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按评选名额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再报市司法局党组织批准,并于 2009123日前 将推荐表一份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报省律协党工委。

(三)评定。省律协党工委于 2009227日前 完成对各市上报推荐对象的审核,并将拟表彰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省司法厅党委审核确定。

(四)表彰。择期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此外,适时组织部分先进党组织的负责人、优秀律师党员代表外出学习考察。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评先表彰是我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律协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同时要广泛发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积极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评先推优活动。

(二)认真把好质量关。各市律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突出代表性,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材料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

(三)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各市律协要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律师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 吴里新

电话:02083493517

传真:02083492029

E-mail: gdlawyer@law.com.cn

 

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1、各市先进党组织、优秀律师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先进党组织推荐表

3、先进共产党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