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 、各位律师:
《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已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对建立深圳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赔偿数额计算等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对律师办案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为提升深圳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水平,市律协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委员会将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研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讨时间:
二、 研讨地点:
深圳市律师协会 会议室
三、 研讨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实务研究
四、 参加人员:
市律协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全市感兴趣的律师
五、 邀请参会单位:
1、深圳市人大
2、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4、深圳市法制局
六、本次研讨会积2分,请各位参会律师随身带好电子培训卡。
联系人:屈 楠 杨一阳
联系电话:88281543 83025728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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