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刊登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关于招聘深圳市清缴地价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10月2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清缴地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一名。欢迎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其招聘条件见《招聘公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清缴地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一名。
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学历;
(二)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 男,年龄在30岁以下;
(四) 身体健康,踏实勤快,吃苦耐劳。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将简历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室(传真号码为0755-82002949,电子邮箱为huqq@fzb.sz.gov.cn)。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 11月 10日。另请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以及其他证书复印件邮寄或直接送到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事务处(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8室),以上证书的原件于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予以核实。
咨询电话:
深圳市清缴地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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