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前后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1月15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市“两新”工委《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深两新工委通[2010]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对离退休老党员的关怀和爱护,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帮助,我会党委定于2010年春节前后开展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律师所党支部要深入调查,对那些确实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并于
2、我会党委将名单报市“两新”工委审定,采取上门慰问等方式,对离退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对慰问对象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联系人:曹莎
联系电话:83025936 传真:83025177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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