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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律师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10年1月6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律师: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协会负责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

目前,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已于5月启动对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本周面试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0年1月7日 下午14:30—17:00

二、考核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分组一对一考核

四、具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律师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实身份,并自备纸笔。

2、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申请考核的实习律师。律协将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实习律师到场参加考核。

3、面试考核采取100分制评分,考核成绩达65分以上者方为合格。

4、考核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律协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考核结果发生效力。请各实习律师在参加考核后,密切留意律协网站公告,律协将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书面成绩单或考核结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伟 柏丽红 88281715

 



    具体考核时间安排:        
    2010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一组:肖博、付弦、刘煜祥、李延、镇江、吴桥山、关婧、赵岩、郑艳军、李仁尚、谢洪军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