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度律师事务所
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二○○八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定于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已办理实习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拟申请律师执业证并已向市律协上报名单的人员。
二、培训事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深圳市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可乘1路观光、4路、32路、50路、101路、103路、103B、113路、K113路、203路、K204路、223路、230路、231路、303路、311路、325路、339路、310-315环线,以上仅供参考,如有修改请以站牌为准)
培训内容:
律师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理念和执业技术初探;律师实务与执业技巧;律师如何处理与客户的关系;青年律师成长中的困惑与对策;律师执业中常见的违纪与防范;刑事法律业务与律师事务;律师个人形象与礼仪;民事法律业务与律师事务(婚姻家庭法);商品房的预售纠纷与律师事务;仲裁法律业务与律师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深圳房地产经营中的律师事务;律师业务拓展与创新;民事法律业务与律师实务(物权法);基层法院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龙岗区检察院网上告知系统事务操作。
学习结束时将进行综合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
2、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4、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收齐报名所需材料,以律师所为单位按时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培训学员每人500元学杂费,午餐、住宿、交通事宜律协不作统一安排。
2、从深圳律师网 www.szlawyers.aom下载岗前教育培训班报名表、听课证,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加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提交一张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在背面注明姓名、实习单位、学员编号(见附表)。
4、报名时交验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证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训时请准备好与培训内容有关的资料、法律、法规。
2、参训的学员应按时参加学习,此次培训总成绩中纪律考核分数占30%。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课,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联系人: 屈 楠 杨一阳
电 话: 88281543 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附表:1、2008年度律师岗前教育培训学员编号
3、2008年度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听课证
4、2008年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资料(1)
5、2008年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资料(2)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