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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1261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法律讲堂》是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频道全力打造与重点推出的一档栏目,是国内最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法制节目。《法律讲堂》关注中国的立法进程,寓法理和个性思考于案例中,以名家讲座的方式,将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展现在普通百姓面前,是百姓学法、用法的指导手册,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

栏目官网:http://cctv.cntv.cn/lm/falvjiangtang/shenghuobanguanwang/index.shtml
    2011年,我市律师作为唯一非省级城市律师入选该栏目主讲人,对外展示了深圳律师的形象。为进一步提升深圳律师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圳律师协会将在原合作基础上,联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组,面向全市律师公开选拔更多优秀律师担任栏目主讲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2 611 -18

二、报名条件

1、我市执业律师

2、年龄28-40

3、执业年限3年以上

4、形象端庄、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组稿能力

5、有相关电视、电台工作经历优先

备注: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限制

6、无行业处分、行政处罚记录

三、报名方式

填写《“法律讲堂”主讲人报名表》(见附件),以“央视+律所+姓名”为主题,发送至邮箱shenzhenlawyers@163.com,并请电话确认。

四、选拔程序

(一)初选阶段

1.时间安排: 待定(以网上通知为准)
    2.初选地点:市律协大会议室

3.评委会组成: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广电集团等单位人员

4.初选方式:

1)自我介绍(1分钟)

2)面试前10分钟,从评委会出具的备选案例中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2分钟)

3)回答评委随机提问(1分钟)

5.评分细则:

法律专业素养:40分;语言表达能力20分;临场发挥能力20,仪表、仪态20分,共100分。

6、按照得分高低,取前20名律师进入第二次选拔。

(二)第二次选拔

1.时间: 待定
    2.选拔形式及要求:

参选律师自行观看《法律讲堂》节目,了解写作稿件的基本方向和演讲的语言形态,并准备一份2000字的案例稿件,要求情节丰富生动,法点分析准确、与案例结合紧密,要求脱稿讲述,由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组通过试录的方式进行第二次选拔。

(三)培训                                             

央视《法律讲堂》栏目组领导对入选律师进行稿件写作、语言形态、镜头感觉等进行培训交流。

(四)节目录制

通过选拔的律师前往北京中央电视台演播室试录,最后进行正式录制。

 

 

联系人:  吴波峰    陈夏

联系电话:83025308  83025939

电子邮箱:shenzhenlawyers@163.com

附件:《“法律讲堂”主讲人报名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