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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代表报名参加深圳律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通知(第一批)

深圳律师网2006年2月23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代表:
    为加强律协的机构建设,不断推动深圳律师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试行)》的规定,律协决定对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组,欢迎各位律师代表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或有某项专长的律师;
(二)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符合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
(三)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热情、有精力参与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 报名方式:
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人认真填写《专门委员会报名表》(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律协秘书处。
三、 可报名的专门委员会名单:
(一) 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
(二) 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
(三) 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
四、 报名截至日期:2006年3月3日
五、 注意事项:
(一)同一专门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仅可推荐一名律师代表参加;同一律师代表,各律师事务所仅可推荐其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
(二)此次专门委员会报名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委员名单经律协理事会确定后将予以公示,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附:1、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试行).doc
    2、专门委员会报名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