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广东省东部重灾区赈灾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8月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今年第4、5、6号强台风肆虐南粤大地,造成特大洪涝灾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特别是粤东大埔县等地的损失尤为严重,灾区人民的生活仍面临极大困难。
7月25日,根据上级党委、市司法局的通知精神,市律协向全市律师发出了赈灾通知,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律协的号召,发扬丛飞精神,情系灾区、奉献爱心,以自己实际行动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在短短的十天内,共收到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工作人员捐来的人民币20余万元,衣物数百件。
深圳律师,素以具有社会公益心、责任心著称。近年来,深圳律师在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十分注重以爱心回报社会,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在法律援助、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中,到处活跃着深圳律师的身影。
在此次赈灾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深圳律师又走在了全国律师前列,充分体现深圳律师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深圳律师以自身的行动表明,他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实践者。
鉴于目前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为继续弘扬深圳律师情系灾区、奉献爱心的精神,市律协号召全市律师再次行动起来,向大埔县等粤东山区的父老乡亲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赠方式:
①原则上以捐赠现金为主,也可捐赠少量衣物。
②捐赠现金,请各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统一收取并交至市律师协会财务部。
③捐赠衣物,请严密包装,统一集中送至市律师协会办公室。
④通过支票转账的,请转至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五洲支行(帐号:11002895877301),并将办理的相关事宜及时告知市律协财务部。
二、时间安排:各律师事务所捐款捐物的截止时间2006年8月20日。
市律协将定期在深圳律师网上公布各所参加捐款(物)的人员名单。
联系人:廖进生、苏雁南
联系电话:83025760、530257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0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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