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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自行开展

9.25律师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913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关于组织开展‘9.25律师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了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律师制度,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更好地宣传我市律师在特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市律协拟在“9.25律师宣传日”期间开展多项宣传活动,为保障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在积极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活动的同时,在各自挂点的社区自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于 108日前 将总结内容传真或E-mai至市律协。

联系人: 刘峰       陈夏

  话:83025789   83025939

  真:83025177

  箱:lxnews@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