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善后处理律师志愿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夏
各律师事务所:
2015年12月20日上午11:40,深圳市光明新区恒泰裕工业园附近发生山体滑坡。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践行深圳律师服务深圳,积极履行社会职责的宗旨,切实做好事故相关法律服务工作,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共同成立由100名专业律师组成的“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善后处理律师志愿服务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务
(一)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受灾群众安置中的法律事务。按市里的统一部署进行信息核查与登记,做好灾后安置工作,积极引导有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及时为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法律底线和原则,在第一时间依照这些法律规范和原则制定应急方案,最大程度避免出现事后救济的窘况。
(二)协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解决失联人员及家属的有关法律事务。解答失联人员家属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失联人员家属提供高效、周到、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引导失联人员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积极为政府出谋献策,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三)组建律师服务专家组,为一线服务律师工作中遇
到的复杂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支持和保障。组织一批资历深厚、经验丰富的专家型的律师,组成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专项小组,为遇到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一线的律师提供咨询意见。
二、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服务事故处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好律师的职能作用。
(二)尽职尽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与事故有关的法律事项要优先处理,相关的案件优先代理。对于敏感案件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严守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律师办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辩护代理的制度和纪律。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律师服务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志愿团实行每日一报的工作机制,遇有突发和紧急情况随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展示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5年12月23日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执业律师(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5-12-31 00:00:00 至 2016-01-31 00: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