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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律师事务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5月26日


各律师事务所:
    接深圳市司法局转来广东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律师服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我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服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律师行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二、2004年11月,司法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司法部、建设部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参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问题的工作部署以来,各地采取措施,律师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了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请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参与服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2006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统计表》,于2006年6月20日前报律协秘书处。
四、各律师事务所可将本所律师在参与服务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的事迹材料或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律师事迹材料报律协秘书处。我会将报深圳市司法局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迹作为典型予以宣传、表彰。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附:2006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服务解决建设领域.xls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