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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规范申请

补发律师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613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规范申请补发律师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证书的管理,规范律师申请补发律师执业证书的行为,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将从 201071日起 按照新规定办理申请补发律师执业证书业务。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从 201071日起 按照通知要求办理执业证补发业务,业务申办流程详见深圳律师网办事指南。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 娟、黄红珍  

联系电话:83025538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关于规范申请补发律师执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