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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表彰深圳律师业表现突出机构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1日 作者:曾佩君 责任编辑:陈夏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弘扬深圳律师行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鼓励先进,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12.20”光明滑坡事件处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请有意申报的机构或个人于327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电子材料同时发至邮箱:szlxbgs123@163.com 

深圳市律师会

  2017321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关于评选表彰深圳律师业表现突出机构和个人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市局各内设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全市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法律服务,做了大量有建设性的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弘扬深圳律师行业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鼓励先进,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12.20”光明滑坡事件处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在“12.20”光明滑坡事件处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包括深圳市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对口支援河源、揭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一)参与光明新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处置工作先进个人

(二)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

(三)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

(四)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的机构和个人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二)参与12.20深圳光明新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

(三)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含本市社区法律顾问和对口支援河源、揭阳村(社区)法律顾问);

(四)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如信访值班、城管法律服务、妇联值班、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值班、1+1法律援助等)表现突出的律师;

四、评选程序

(一)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即律师、律师事务所可自主申报,协会、区司法局和司法所也可推荐申报,参评机构和个人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候选名单推荐表书面材料(加盖执业机构公章),电子材料同时发至邮箱:szlxbgs123@163.com

(二)市律协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局律公处;

(三)市局党委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律师业表现突出的个人候选名单推荐表

2.深圳律师业表现突出的机构候选名单推荐表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 320

 

(联系人:李静清,联系电话:83025978;联系人: 曾佩 君,联系电话:83025700;联系人:晏利亚,联系电话:8305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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