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广东律师合唱团参加
广东省第八届百歌颂中华合唱大赛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7年6月25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省委批准,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直工委等9家单位将于今年7—9月在全省举办广东省第八届百歌颂中华合唱大赛。为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展现我省律师风采,受省司法厅党委的重托,省律协决定组织律师合唱团参加这次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演唱形式:
组织一个40人以内的律师合唱团,选择两首合唱歌曲,分男女四个声部,以合唱的形式演绎,现场钢琴伴奏,比赛时聘请专业指挥和伴奏。
2、时间安排:
(1)
(2)7月初,根据各市报名情况,按声部进行选拔赛,具体人数酌定,届时另行通知。
(3)8月中旬,参加省直机关“和谐建家园一一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选拔赛。
二、报名须知
演唱歌手必须是执业律师,并形象好、声音条件好、品行俱佳的人员。
三、要求
此次歌咏活动是以群众性的演唱活动为主要形式,唱响主旋律,弘扬民族精神,也是展示律师队伍精神风貌,加强律师队伍文化建设的良好契机。各律协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做好参赛歌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此外,为了解我省律师队伍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戏曲、杂技等人才的基本情况,现将调查统计表发给你们,请各律师所了解统计后于
联系人:丁燕妮、熊丹
联系电话:0755-88281716、83025800
传真号码:0755-83025177
附件:1、《合唱团歌手报名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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