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
实践阶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局各有关内设机构,市公证处,市律协,各基层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司法鉴定所:
现将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实践阶段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传达学习,并按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
转发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
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实践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司发[2007]6号)部署和要求,主题实践活动现已进入“工作实践”阶段,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实践阶段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7]57号),现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指导意见》和工作实践,深入贯彻执行。为确保我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实践阶段工作取得实效,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公证协会要积极组织全系统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前一阶段学习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学习,要将学习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实践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重要精神结合起来,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起来,同建设中国特色丰主义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对主题实践活动的认识,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设,增强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实践活动。
二、围绕活动要求,把工作做细做实
(一)抓好律师担任省、市、县、镇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二)推广广州“所所结对”和深圳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经验做法,整合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的力量,深入乡村社区,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法律服务所至少要深入两个社区或乡村开展三次以上的法律服务、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并配合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三)引导鼓励广大律师帮助群众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建立司法鉴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努满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渠道,简化程序,创新形式,方便农民工在欠薪和工伤赔偿等方面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认真履行《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采取有效措施从合作效率、合作机制、业务交流、社会宣传等方面推进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务实合作。
(四)制订出台《广东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并规范社会律师参与信访接诉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继续组织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发挥他们在涉法涉诉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并逐步建立机制、形成制度。通过积极参与信访处理工作,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省厅的业务处室及行业协会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队伍中,开展“服务为民办实事活动",要求以所为单位,公开承诺服务社会和谐、服务民生要办的实事,认真履行承诺,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管理机关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在公证行业开展全省公证质量大检查,推进公证质量检查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投诉举报制度。
(六)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文化建设,树立和弘扬先进的法律文化。要以牢固树立正确的律师执业精神为核心,大力推进律师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培育律师崇高的职业道德;二是充分发挥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理论研究;三是突出广东律师文化特色,编辑出版《广东律师所名文化》和《律师灯谜》手册;四是加强交流,充分借鉴吸收兄弟单位文化建设成果。省律师协会将与省法官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广东法律文化沙龙”活动,以法律界群体文化建设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和探讨;五是继续开展多形式的文体活动,组织全省性的律师文体活动,支持通过选拔产生的广东律师代表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要以“诚信为民”为主题,弘扬公证文化精神。一是以各市为单位举办“公证为社会和谐做贡献’’演讲比赛、学习报告会;二是组织公证员积极参加“我与建设和谐社会”征文比赛;三是积极参与《公证史》的编纂工作。
(七)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机构建设。继续抓好《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的执行和落实,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所和重点群体的管理,抓好事务所内部的制度建设,抓好以事务所为单位的学习培训工作。按时完成设区的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机构设置调整的人、财、物移交等政策性工作。结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修改《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八)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出台《广东省律师所(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规程》、《广东省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指导意见》、《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行要素式公证书和施行新的公证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执业秩序。积极推动行业互助,努力实现协调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活动工作实践阶段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真正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工作实践阶段工作的通知》.doc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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