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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上报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 签约情况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5月18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律协已于2006年4月19日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2006年5月15日前完成与结对社区签订《“法律进社区”协议书》的工作,并应将签约情况尽快上报律协秘书处,以便律协及时掌握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现就各律师事务所上报与结对社区签约情况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时间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应于2006年5月25日(周四)之前上报与结对社区的签约情况。
二、 上报内容:
(一) 律师事务所与结对社区签约情况登记表;
(二) 签定的《“法律进社区”》协议书副本;
(三) 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情况或经验介绍。
三、 其他事项:
    根据部分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反映,在律师事务所与社区联络签约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签约工作的进程。经与市、区司法局沟通,各律师事务所在法律进社区工作中遇到“进不去”、“留不下”、“待不久”等问题,可直接向社区所属区司法局公律科反映,要求予以解决。律师事务所也可将问题反映到律协秘书处,律协将及时将情况转至市司法局商请有关部门解决。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附:1、各区司法局公律科联系电话:
罗湖区司法局公律科:25666772
福田区司法局公律科:82918941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26566612
龙岗区司法局公律科:28948016
宝安区司法局公律科:27876568
盐田区司法局公律科:25228925

2、律师事务所与结对社区签约情况登记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