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管处“立即办”服务地点的更改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6月11日
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因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需要,从6月11日起至7月31日我处“立即办”服务地点改在天平大厦17楼律管处相关人员办公室,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不变。
特此通知
附:具体办公地点
第一组:熊松青(1716房:83053956)、刘伟东(1717房:83053829)
第二组:杨少彬(1718房:83053850)、周列颖(1719房:83053953)
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