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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管处“立即办”服务地点的更改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6月11日


 

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因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需要,从611日起至731日我处“立即办”服务地点改在天平大厦17楼律管处相关人员办公室,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不变。

特此通知

附:具体办公地点

第一组:熊松青(1716房:83053956)、刘伟东(1717房:83053829

第二组:杨少彬(1718房:83053850)、周列颖(1719房:83053953

 

 

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