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深圳律师网
2007年
12月
24日
为了维护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基于本会职责,特作以下声明: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是由全市执业律师和律师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本会及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并不具备∕承担法律咨询之权利及义务,亦不会向社会公众解答、说明任何法律问题。
二、深圳市律师协会及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因任何主体、任何理由及任何法律业务向社会公众介绍、推荐任何律师及任何律师事务所。
特此声明。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
〇〇
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