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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批获得接收实习律师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 2 4

 


各律师事务所:

第四批申请接收实习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经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具备接收实习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1家: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

二、不具备接收实习律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2家,分别为:

1、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该所只有2名符合条件的指导律师。

2、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

2007 10 12 成立,不满二年。

 

 

 

深圳市律师协会

OO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