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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律师协会优秀学术成果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73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深圳律师的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水平,总结2006年以来深圳律师的学术成果和律师实务经验,推动深圳律师文化建设,深圳市律师协会拟组织开展深圳市律师协会优秀学术成果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各位律师踊跃参加:

一、参评条件:

(一)此次参评作品仅限于法律类,不包括文学作品和其他非法律作品;

(二)参评作品分为专著、论文和典型案例(诉讼类和非诉类均可);

(三)专著、论文作者及典型案例承办律师须是深圳律协会员;

(四)参加评选的专著论文必须是本人200611号以后出版或在200611号以后公开发表过的,即在国家承认的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包括在省内新闻出版署有登记号的连续出版物,如深圳律师、广东律师等);

(五)典型案例是指200611号以后承接的案件或者结案的案件,案件由本人承办或者与他人合办。

二、相关要求

(一)整体要求

1、专著及论文,要求观点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文字流畅;

2、典型案例(包括诉讼类和非诉类案例),要求业务特色鲜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对律师业务有一定示范作用,案例描述文字流畅,说理透彻,依据充分。

(二)形式要求:文章标题后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

(三)案例编写体例要求,即典型案例由以下部分组成:

1、案例简述,即作者对案件情况进行描述。

2、承办案件过程及案件成果(或诉讼结果)。

3、心得体会,即作者在承办案件中所获得的成功经验和值得总结的教训。

(四)字数要求

专著字数不限,论文要求10000字以内,案例8000字以内。

专著、论文、典型案例提交截止日期:831

请提交专著的律师,将相关专著提交市律协业务部,论文及典型案例请发电邮至szlx@szlawyers.com,如收到相关文件我们将会邮件回复。

联系人:杨一阳       李雯雯

联系电话:83025728    83025881

传真:83025177

附件:评选方案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