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举办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9月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于9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离婚案件涉及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理”研讨会。如有律师愿意参加,请与律协秘书处联系报名。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