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11月21日
各区司法局公律科,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试运行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广东省律师管理平台在我市试运行成功,市局决定从11月22日至11月30日,行政许可大厅律师管理业务暂停办公,各区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管理平台试运行工作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操作失误。同时从11月22日起各区司法局公律科和各律师事务所报送材料,先在网上申报,经审核合格,再向市局报送书面材料。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