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07年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咨询及办案质量,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根据《关于报名参加2007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通知》要求,经市局律管处审核,扩充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市法律援助处决定举办07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班,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培训时间:本月27日上午9:00-12:00;
2、培训地点:天平大厦(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3、培训内容:
⑴ 法律援助基本业务知识;
⑵《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⑶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与纪律;
4、参加人员:(见07年志愿律师名单)。
附:07年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单.xls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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