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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社会机构假冒全国律协名义举办培训的声明函

深圳律师网 20075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近期接到部分律师协会和律师反映,有一些机构和组织

打着全国律协的旗号在各地发送培训通知,要求各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加这些机构和组织的讲座、论坛等,给我协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协会的社会声誉,扰乱了律师协会正常的培训工作秩序。对此,我协会严正申明:全国律协从未以任何培训中心函授中心研究所等各种名义举办过任何讲座、论坛,迄今我协会也未成立律师培训中心律师函授中心研究所等机构,此类机构与我协会没有任何关系。全国律协的培训通知均盖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公章,任何不符合前述要求的通知均为假冒。全国律协将对任何假冒我协会名义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假冒人的法律责任,欢迎各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积极协助,监督和举报各类假冒我协会名义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10-84020218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