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对《深圳市实习指导律师守则(试行)》、《深圳市律师

事务所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实习律师面试

考核标准指引(试行)》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91229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及各位实习律师:

《深圳市实习指导律师守则(试行)》、《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经 20091217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五次会长会讨论,拟于近期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广泛听取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及各位实习律师对该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完善行业管理机制,现将该办法在律协网站公布,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及各位实习律师积极对该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充实和完善该办法。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0年元月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lihong_bai@yahoo.com.cn

   

附件:《深圳市实习指导律师守则(试行)》

《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试行)》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

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