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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72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律师: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律师协会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已于20095月份起启动对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

《深圳市实习律师管理办法》于 2009629经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 76在市律协网站公布实施。现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实习律师管理办法》重新归纳、整理了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应向管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面试考核材料报送至市律协会员部。详见市律协网站――办事指南――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流程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伟   柏丽红

联系电话: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