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律师:
根据新《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律师协会履行“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已于2009年5月份起启动对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
《深圳市实习律师管理办法》于
申请面试考核材料报送至市律协会员部。详见市律协网站――办事指南――实习律师实习期满申请面试考核流程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伟 柏丽红
联系电话: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