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加强行业自律 共建和谐广东
-广东律师服务承诺书》上签名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提升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倡导全市律师与律师协会携手共进,为构建和谐广东贡献力量,根据省律师协会粤律协【2005】34号文的要求。现将省律协关于《加强行业自律 共建和谐广东-广东律师法律服务的承诺书》转发各所,请各所合伙人代表该所律师在《承诺书》上签名,并加盖该所印章,签名之前须将承诺书内容传达给每位律师。请各所务必将签字盖章后的《承诺书》于9月13日前报至律协秘书处办公室,联系人:苏雁南,电话:83025700。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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