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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创业板专题系列研讨会之二“创新型企业发行上市

的重点法律问题”会议通知(深圳  总第2期)》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52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创业板专题系列研讨会之二“创新型企业发行上市的重点法律问题”会议通知(深圳  总第2期)》转发给你们,请感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事项请见以下通知:

 

创业板专题系列研讨会之二“创新型企业发行上市的重点

法律问题”会议通知(深圳  总第2期)

 

各相关机构:

创业板启动在即,为了更好地挖掘优质资源,做好创业板企业改制上市的规范工作,提高中介机构执业工作质量,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特举办“创业板专题系列研讨会”,以中介机构为参会对象,采取互动交流形式,针对创业板发行上市特点及创新型企业的共性问题展开研讨,共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研讨,提高广大中介机构对创新型企业的理解和把握能力,达成共识,形成意见或建议。现将本期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

二、举办时间: 200963(星期三)下午200530

三、举办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8楼第一会议室

四、主要议题:

1、创新型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规范问题及审核要求探讨

2、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涉及的法律问题

3、红筹架构、小H股企业回归创业板问题与建议

4、存量发行、分拆上市问题探讨

5、创新型企业激励机制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审核重点探讨

6、对赌协议涉及的法律问题

7、有限合伙人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问题

请各机构事先就上述议题或创业板拟上市企业可能面临的其他重要法律问题进行内部讨论,派员参会并代表机构进行发言或提出问题,请就相关内容准备书面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交,要求对12个问题谈深谈透,优秀文章收入本所创业板研讨文集。参会人员名单请于 61日下午五点前 传真至创业企业培训中心(传真电话:075582083150),联系人: 小姐,联系电话:25918517Emailttzhou@szse.cn

特别提示:由于场地所限,参会人数限制在70人,各机构限报二人,额满为止,届时主办单位按报名名单核对入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

2009 521

 

 

  注:请将报名表提交至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的同时,传真至律协备份(传真:8302 5177)。

附:报名表

 

 

联系人:杨一阳  李雯雯

联系电话:83025728  83025881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