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建立广东省高级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广东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广东省高级专家库的通知》(粤组通【2006】6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人选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连同被推荐人填写的《专家信息表》于1月19日前报我会业务部。
附件:1、关于建立广东省高级专家库的通知.doc
2、专家信息表.doc
联系人:黄训 屈楠
电 话:83025728 88281543
传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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