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发展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4年9月20日
发展委员会委员、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发展与职业培训委员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精神,定于2004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律协多功能厅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展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具体议题见附),请您届时参加为盼。
联系人:黄训
电 话:83025728
13926565766
附:发展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会议议程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发展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会议议程
时 间:2004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地 点:律协办公楼多功能厅
参加人员:张敬前副会长、郭星亚主任、张改梅副主任;
发展委员会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会议议题:
1、 审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2、 审议《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
3、 审议《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
4、 讨论各专业委员会提交年度科研成果投稿律师论文集、案例集相关事宜;
5、 审议推进关于向市政府申请确立深圳律师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相关事宜;
6、 讨论着手制定相应业务操作指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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