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8月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二○一○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定于8月30日—9月25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截止2010年7月31日前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均可参加。
二、培训事项
培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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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深圳市金盾剧院(深南中路岗厦汽车站,可乘1路观光、4路、32路、50路、101路、103路、103B、113路、K113路、203路、K204路、223路、230路、231路、303路、311路、325路、339路、310-315环线,以上仅供参考,如有修改请以站牌为准)
培训内容:
| 培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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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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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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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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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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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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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律师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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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如何处理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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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执业中常见的违纪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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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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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律师执业基本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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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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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礼仪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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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实务与执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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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法庭辩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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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律师成长中的困惑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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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律师执业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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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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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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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含合同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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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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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涉外仲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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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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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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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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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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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业务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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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结束时将进行综合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
2、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4、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收齐报名所需材料,以律师所为单位到律协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并组织本所报名实习人员到律协多功能厅录入考勤指纹。
5.缴费方式:
1、银行转账(凭银行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缴费)。
单 位 名 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 户 银 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 号:6012 1000 05051
2、现金缴费
四、报名所需资料
1、培训学员每人700元学杂费,午餐、住宿、交通事宜律协不作统一安排;
2、从附件下载岗前教育培训班报名表,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加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实习证复印件;
4、报名时需实习人员本人到场录入考勤指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训时请准备好与培训内容有关的资料、法律、法规;
2、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如有怀孕、患流感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以便作好相应安排;
3、参训的学员应按时参加学习,此次培训总成绩中纪律考核分数占30%。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课,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联系人:宋陆陆 刘佳源
电 话:83025881 83025728
传 真:83025177
E-mail: szlx@szlawyers.com
附表:1、2010年度律师岗前教育培训学员编号.doc(点击可下载)
2、2010年度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报名表.doc(点击可下载)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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