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八期深圳青年律师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技巧研修班”笔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8日 作者:贺鹏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第八期深圳青年律师刑事(商业犯罪方向)辩护技巧研修班笔试将于2017年7月22日(周六)下午1:00在市律协第三会议室举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7年7月22日(周六)下午1:00-7:00
二、笔试地点
市律协第三会议室(时代金融中心20楼)
三、笔试须知
(一)参加笔试人员(应试名单详见附件)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执业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身份证或律师证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三)参加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中性笔作答,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四)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一个案件),并提交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护词;
(五)考试期间,考生可查阅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资料;
(六)参加笔试人员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得有交头接耳、交换答卷、抄袭答卷等违纪行为,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将试卷(卷宗)与答卷(质证意见、发问提纲、辩护词)一并上交,并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有关卷宗和案情的任何信息;
(八)根据本次青年律师研修班遴选规则,笔试后将以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九)本次笔试不设补考,请参加笔试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联 系 人:贺 鹏 刘 峰
联系方式:83025789 8302575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