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律师合唱团
参加“歌唱祖国”----深圳市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合唱
比赛活动民营单位专场大赛的报名通知
深圳律师网
各律师所、党支部、工会小组:
根据深宣通[2009]18号文件精神,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掀起歌颂祖国、爱我中华的群众歌咏热潮,以歌声激励全市人民面对金融危机,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共克时艰,由深圳市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驻深工委、市民营工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共同主办,深圳市投资商会承办的 “歌唱祖国”----民营单位专场合唱大赛将于
因此,我会党委、律师工会拟组建合唱团,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人员范围: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辅助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合唱人员:爱好合唱艺术,有基本的乐理基础,具有团队精神;
2、伴奏人员:精通钢琴或其他色彩乐器;
3、指挥人员:1人,男女不限;
(三)报名形式:
以律所为单位报名。
(四)合唱形式:混声、男声、女声(皆可)。
二、具体安排:
1、2009年5月31至
2、
3、
三、奖项设定
1、民营单位专场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4名。
2、总决赛奖项:演出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优秀展演奖;组织奖。
有意报名参加者,请于
联系人:曹莎
电话:83025936
传真:83025177 83025208
Email: shasha628@foxmail.com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深圳市律师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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