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证
照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律协、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对广东律师管理平台的运用效率,促进全市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我局决定于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海景酒店
三、出席及参加培训人员
1、市局主管局领导;
2、各区司法局公律科工作人员;
3、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及办证工作人员;
4、市局律管处工作人员;
5、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证照员。
四、培训经费
各律师事务所证照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交通费等费用等共计600元,由各律师事务所承担。
五、培训内容
(一)执业证管理业务;
(二)实习证管理业务;
(三)律师事务所管理业务;
(四)广东律师律师信息管理网的有关知识(由省司法厅有关工作人员和平台管理工程师主讲)。
六、相关要求
1、由于广东律师管理平台启用,各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行政许可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均须在网上办理,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证照员对此系统的操作不熟练,部分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在此业务方面也需加强;全市律师管理工作者和全市律师事务所证照员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业务知识需补充和更新。为了确保各律师事务所能及时准确办理有关行政许可业务和有关管理事务,确保我市律师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要求各单位和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
2、各律师事务所要选派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证照员参加此次培训,并于
3、要求各有关人员认真遵守培训时间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我局将对此次培训情况在全市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纳入规范化考核工作内容。
联系人:骆伟明 (1709室或四楼行政许可服务室)
联系电话83053851 83053839
深圳市司法局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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