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派人参加
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及劳动争议处理
与仲裁专题研讨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下发了《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及劳动争议处理与仲裁专题研讨班”的通知》,(中律函[2007]第23号),广东省司法厅转发了该通知,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派人参加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及劳动争议处理与仲裁专题研讨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自愿报名参加研讨班。
特此通知。
附:1、《关于派人参加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及劳动争议处理与仲裁专题研讨班的通知》.doc
2、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及劳动争议处理与仲裁专题研讨班”的通知.doc
深圳市司法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