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部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6年4月27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更全面的服务深圳律师,不断促进深圳律师专业化进程,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试行)》,律协已经面向全市律师发出通知,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报名参与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相关专业委员会也通过公开选举产生了委员、主任、副主任,深圳律协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现仍有部分专业委员会面向全市律师继续公开报名,欢迎各位律师踊跃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2、从事法律业务或律师业务工作3年以上;
3、本科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业务经验丰富,有一定知名度;
4、代理过相关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发表过专业文章;
5、非深圳市律师协会其他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可报名的专业委员会名单:
医疗与交通事故法律业务委员会
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
WTO法律业务委员会
东盟法律业务委员会
物业管理法律业务委员会
会展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 报名方式:
申请人认真填写《专业委员会报名表》(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律协秘书处。
三、 报名截至日期:2006年5月15日
四、 注意事项:
(一)每位律师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
(二)此次专业委员会重组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3025177
附:1、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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