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0年7月1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律师: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深两新工委通[2010]11号)要求,为切实体现各级党组织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帮助,市律协党委定于2010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
二、慰问对象和方式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将亲自登门慰问;
2、近几年来受市委两新组织工委以上表彰的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
3、对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特别是被纳入全市低保对象的困难党员,党组织将派人上门慰问;
4、对退休党员、外来流动党员,党组织将结合实际召开座谈会,举办文体活动等形式把党的关怀温暖送给他们。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请符合慰问条件的困难党员如实填写《2010年“七一”期间慰问党员情况登记表》,并于7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并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经审定后报上级党委,对慰问对象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联系人: 曹莎
联系电话:83025936
传真电话:83025756
电子邮箱:caosha628@gmail.com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