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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十届律协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作者:梁海莉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23)之规定,深圳市第九届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任期已经届满,市律协现组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设置

根据十届第一次理事会决议,本届市律协共设置专业委员会30个(见附件1),人数设置均为10-30名。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二)连续在深圳执业三年以上(截止至2017430日);

(三)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四)本科以上学历,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具较高的知名度;

(五)在拟报名的专业委员会所涉业务领域代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发表过较高质量的专业文章;

(六)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业务探索与研究;

(七)能够履行委员职责,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活动。

三、报名方式

本次专业委员会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7511日(周四)——2017518日(周四)17:30

(为避免系统拥堵,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律所从报名系统导出打印,需要律师本人填写并签名确认,律所签署律所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履职承诺书(见附件6律师本人填写签署);

3.相关证明材料(所涉业务领域代理过的案件或发表过的专业文章,需提供具代表性的案件材料一到两件或文章一到两篇)。

(三)报名流程:

1.律师事务所收集本所律师的报名意向后,点击通知下方的报名入口登录律所账号进行报名,打印每位律师的报名表;

2.律师本人填写报名表、履职承诺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律所收集汇总本所报名律师的报名材料,在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将每位律师的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所报专业委员会+姓名+所名”命名并上传至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时间内未上传报名材料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意:

1.每位律师仅限申请参加一个专业委员会;

2.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超过5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5名;

3.同一律师事务所仅限1名律师当选同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各专业委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不得超过5名,其中担任主任的不得超过2名(若出现同一律师事务所当选主任或副主任人员超出限额的,按附件5的选举顺序确定当选者);

4.根据《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推选或当选委员、主任、副主任的人数合并计算。

四、遴选方式

(一)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和秘书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二)经审核通过的,由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根据《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选举办法》(见附件4)组织选举,各委员会选举顺序由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在监事会的监督下抽签确定(抽签确定的专业委员会选举顺序和时间安排见附件5);未到会参加选举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各专业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专业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可由五名以上委员从当选委员中推荐),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具体条件如下:

1.专业委员会主任的条件

1)具有本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

2)作为执业律师连续执业六年以上;

3)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功底、执业水准和相当的社会影响力;

4)热心律师事业,乐于奉献;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的条件

1)具有本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

2)作为执业律师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3)在相应的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功底、执业水准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热心律师事业,乐于奉献;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其他事项

(一)本届专业委员会组建后,上届各专业委员会自动停止工作,愿意继续参加专业委员会工作的上届专业委员会委员,请根据此次通知的要求进行报名。

(二)根据《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已担任过本专业委员会主任职务,且连续任职已满两届的,不得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三)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每季度依据专业委员会活动积分情况对专业委员会进行考评。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得分最低且得分均低于所有专业委员会平均得分的60%的专业委员会,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予以警告;警告后仍累计两次得分最低且得分均低于所有专业委员会平均得分的60%的专业委员会,该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必须辞职,并由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在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进行改选或增补。由于考评原因辞职的专业委员会主任不得参加律协下一届所有专业委员会主任的竞选。

(四)此次专业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意见。

 

联系人:     梁海莉  曾丽丽   徐占雄        

联系电话:  83020899  83025233   88281543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7511

报名入口

(以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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