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09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9年
10月
20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香港律师会定于
2009年
11月
28日
举办“2009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会议期间将探讨两岸四地的法律服务如何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下,结合彼此资源,加强业界间的合作,为推动四地经济及法律业务定出长远发展策略(详见议程)。请感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峰会地点
香港北角油街23号 香港港岛海逸君绰酒店
二、时间
2009
年11月28日
上午9时至下午8时
三、参会费用(包括
11月
28日
参会费,当日午餐及晚宴)
2009
年10月31日
之前报名 港币800元
2009
年11月1日
之后报名 港币1000元
四、参会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高峰会的律师,请于
11月
1日前
把会务费汇入香港律师会帐户(账户资料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邮件到深圳市律师协会,由市律协统一汇总报香港律师会。
联系人:李雯雯
联系电话83025881 传真83025177
邮箱:szlx@szlawyers.com
附件1:《2009两岸四地律师高峰会》登记表格;
2:会议议程。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