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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

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市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市律师协会: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明电[2008]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家在灾区的干部职工及法律服务人员的人数、亲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报局政治部。

联系人:郭志丰,8305386483053952(传真)

 

深圳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级强烈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立即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抗震救灾的部署,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全力支援四川搞震救灾的各项工作措施。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 519,厅长办公会议再次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之力更有效地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扬万众一心、攻克时艰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全力做好支援四川搞震救灾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观念,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和排头兵的示范带动作用,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动员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再次捐款捐物,全力支援四川抗震救灾。要通过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协作精神以及乐善助人的广东人文精神,充分展示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希望省监狱局、省劳教局、监狱、劳教所,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以单位名义捐款。捐款由省厅统一统筹安排捐赠,并对口捐款援助四川司法行政系统(省厅账户户名:广东省司法厅;帐号850602470208093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童心路支行)。各单位捐款捐物的汇总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

二、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座谈会、家访、询问、谈心等办法,尽快准确摸清本系统家在灾区的干部职工及法律服务人员的人数、亲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对直系亲属伤亡或家庭受灾严重的干部职工及法律服务人员,要给予最大限度地关心慰问和困难补助,帮助他们与家人尽快取得联系,认真细致地做好安抚工作,稳定情绪,防止出现恐慌和盲目返家现象。

三、进一步做好监所和基层维稳工作

确保监所和基层社会稳定,是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最大支持。监所单位要对农行、亲属在灾区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开展摸底、安抚或求助工作,稳定他们的改造情绪;加强狱所情掌握、研判工作,防止个别犯人、劳教人员造谣、借机滋事,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深入重点人群,做好涉震人员的稳定、安抚工作,要密切关注和做好震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作为,对涉及直系亲属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的法律服务事项,要尽可能减免费用,集中力量尽快办理。

四、加强值班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把值班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有关指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确保监所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支援灾区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畅通。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所有涉及灾区灾民的信息做好整理,随来随报,为省厅党委及时开展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以上贯彻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厅。

联系电话:020-86350275

传真电话:020-8635122586350077

电子邮箱:sftxjb@163.com

联系人:伍志勇、王景瑜

 

 

广 东 省 司 法 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省直监狱劳教单位由两局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