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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

推广日”博览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7119


各律师事务所:

为适应CEPA执行后经济贸易合作出现的新形势,香港贸易发展局将于 20071212 1214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为充分发挥深圳律师在加强海外、内地、香港三方经贸合作方面提供专业服务的地理优势,进一步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深圳律协决定组团参加此次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协将在此次博览会专业服务区设置一个展位,以律协名义向参展单位及到会企事业单位推介我会律师事务所,若有律师事务所愿意参加,请于 1128(周三)前以书面材料向律协业务部报名(请加盖律师所公章),上报赴港律师名单及参会日期。并请拟参会律师事务所务必于 127(周五)前将本所宣传资料(50100份)送至律协,以便律协统一安排。

二、本次博览会将于 1214日下午 专门召开“法律、仲裁及调解业交流会”。欢迎我会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经与香港贸发局联系,如果我会参加“法律、仲裁及调解业交流会”的律师达到30人以上时,将安排专车进行接送(深圳-香港)。请有兴趣的律师事务所于 20071128(周三)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律协会员与业务部。

联系人: 柏丽红   屈楠

  话:88281715   88281543

  真:83025177

 

附件:“法律、仲裁及调解业交流会”报名表.doc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