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来深交流
座谈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加强业务交流促进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协议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定于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律师业务拓展技巧
主持人:深圳市律师协会 丁超群副秘书长
发言人:深圳律师协会 张志副会长
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 张善华
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 郑剑民主任
业务发展、职业培训与青年律师成长指导专门 委员会副主任 陈妙财律师
联系人:屈楠 杨一阳
电 话:88281543 83025728
深圳市律师协会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