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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来深交流

座谈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128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加强业务交流促进业务合作协议书》的协议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定于 200812731日来我会进行交流学习,按照此次交流活动的安排,我会将与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开设一场业务拓展技巧交流座谈会,欢迎我会有兴趣的律师参加,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30日上午 930-11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三、会议内容:律师业务拓展技巧
   
主持人:深圳市律师协会   丁超群副秘书长 
   
发言人:深圳律师协会   张志副会长
            
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   张善华
            
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   郑剑民主任
            
业务发展、职业培训与青年律师成长指导专门  委员会副主任  陈妙财律师

联系人:屈楠   杨一阳
  话:88281543  83025728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