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律协停止办理证照变更登记及领取执业证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5年1月21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整顿活动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深司〔2005〕4号文件)的规定,受司法局委托,市律协会员部将配合市局对市属各律师事务所进行教育整顿量化考核评分活动,于2005年1月24日(周一)至1月28日(周五)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 领取新下发的执业证;
(2) 律师市内转所、执业证遗失或损坏补证;
(3) 律师事务所各项机构变更;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