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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

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415


 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实现律师协会各项职能,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试行)》的规定,市律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组,欢迎各位律师代表踊跃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或有某项专长的律师;
  
(二)熟悉律师行业情况,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符合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的有利条件;
  
(三)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有热情、有精力参与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二、 报名方式:
  
申请人认真填写《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报名表》(见附件),各律师事务所对申请人资格及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律师所推荐意见后,统一书面上报律协秘书处。
三、 可报名的专门委员会名单:
  
(一) 业务发展、执业培训与青年律师成长指导委员会;
  
(二) 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三) 律师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

(四)律师纪律与惩裁委员会;

(五)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

(六)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

(七)文体委员会;

(八)律师发展战略与制度建设委员会;

(九)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委员会;

(十)律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

(十一)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

(十二)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十三)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

(十四)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十五)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

五、 注意事项:
(一)同一专门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仅可推荐一名律师代表参加;同一律师代表,各律师事务所仅可推荐其参加一个专门委员会。
(二)此次专门委员会报名工作,律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律协的相关规则进行,委员名单经律协理事会确定后将予以公示,欢迎全市律师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
六、报名截止日期:425日。

 

联系人: 屈楠    杨一阳

  话: 88281543   83025728 

深圳市律师协会

〇〇 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试行)》;

2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