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7年律师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根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工会会员经济收入的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今年每位律师(含实习律师、行政人员)缴纳会费人民币200元。
请各律师所(工会小组)接到通知后,以所为单位(附交纳会费人员名单),于今年年检注册期间或提前上交,原则上交纳现金,如转帐的应与律协会费分开,注明是工会会费。现金交至深圳市律师工会办公室丁燕妮(或廖进生)同志。
联系电话:88281716。
户名: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五洲支行
帐号:11002895877301
深圳市律师工会委员会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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